福建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及申请办法
date:02 - 22
《申请办法》明确,专利申请资助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(第一专利申请人)的地址在我省的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团体和个人。专利申请资助范围包括:(1)国内发明专利的申请和授权;(2)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;(3)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;(4)符合专利法规定,向外国(地区)申请专利且获得授权。其中,涉及国家或福建省重点项目、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人或发明人、国家级或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、获得新世纪巾帼发明家或福建省优秀巾帼发明者称号的发明人、工人和农民发明人,可优先获得资助。
《申请办法》对专利申请资助额度做了说明。(1)国内发明的专利申请和授权按实际发生费用资助;(2)国内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按实际费用资助;(3)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每件资助5000元;(4)符合专利法规定,向外国(地区)提出专利申请且获得授权的,发明专利资助10000元、实用新型专利资助8000元、外观设计专利资助6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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