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

date:02 - 22

专项资金资助标准

    第十条  专利创造的资助标准:已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,资助标准5000元/件;已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,资助标准2万元/件(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2个国家)。获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,给予重大奖励。